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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公共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2-04-25 16:33 文章来源:拉萨海关 【字体:

  一、事项名称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

  二、事项类型

  行政检查

  三、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七条

  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生产企业,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包装容器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鉴定合格并取得性能鉴定证书的,方可用于包装危险货物。出口危险货物的生产企业,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四、实施机构

  拉萨海关各隶属海关

  五、法定办结时限

  

  六、承诺办结时限

  

  七、结果名称

  《出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八、结果样本

  见附件12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收费依据

  

  十一、申请条件

  性能检验申请条件:

      (一)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代码。

      (二)拟申请的包装容器周期检验合格。

       使用鉴定申请条件:

       (一)出口危险货物生产企业。

        (二)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自检合格;

  十二、申请材料

      (一)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应提供的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填写样本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出入境货物包装检验申请单

下载空白表格

原件

其他

纸质1

必要

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下载空白表格

原件

政府部门核发

纸质1

必要

生产企业厂检合格记录单或者产品符合性声明

原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1

必要

出口危险货物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原件

其他

纸质1

必要

出口危险货物销售合同

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1

必要

         (二)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性能检验关应提供的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填写样本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出入境货物包装检验申请单

下载空白表格

原件

其他

纸质1

必要

包装容器周期检测报告

复印件

其他

纸质1

必要

生产企业厂检合格单或者产品符合性声明

原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1

必要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销售合同

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1

必要

    十三、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报检流程

     申请单位通过登录海关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入“商品检验”版块填写申请信息,具体步骤如下:

登录网站—企业注册(设置用户名和密码)—选择“标准版应用”—点击“货物申报”—“其他报检”—“出境包装报检”;选择“报检类别”:危包性能,“施检机关”:企业所在地海关名称;

填写具体产品报检信息后,点击“暂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待生成正式报检号后,打印“出入境货物包装检验申请单”。

     (二)海关现场办理流程

       企业网上报检成功后,携带申请材料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报检流程

      申请单位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或者登录海关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入“商品检验”板块,填写申请信息,具体步骤如下:

登录网站—企业注册(设置用户名和密码)—选择“标准版应用”—点击“货物申报”—“其他报检”—“出境包装报检”;选择“报检类别”:危包使用,“施检机关”:企业所在地海关名称;

填写具体产品报检信息后,点击“暂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待生成正式报检号后,打印“出入境货物包装检验申请单”。

      (二)海关现场办理流程

       企业网上报检成功后,携带申请材料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十四、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十五、到办理现场次数

  2

  十六、审查标准

  

  十七、通办范围

  拉萨关区各隶属海关

  十八、预约办理

  至少提前一天与企业所在地主管隶属海关预约提交申请资料时间

  十九、网上支付

  不涉及

  二十、物流快递

  不涉及

  二十一、各隶属海关受理部门、办公地址、时间及联系电话

序号

受理单位

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

1

拉萨贡嘎机场海关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贡嘎县甲竹林镇友谊路西150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0891-6283463

2

八廓海关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鲁定路11号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0891-6862723

3

聂拉木海关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迎宾路西50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00

15208019623

4

吉隆海关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吉隆县吉隆镇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00

0891-6283434

5

普兰海关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普兰县贡嘎路14

夏季

10:00—13:00

16:30—19:00

冬季

10:30—13:30

16:00—18:30

0891-6283454

6

亚东海关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亚东县下司马镇丹琼路5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00

0891-6283417

7

日喀则海关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城南街道珠峰路24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00

0891-6283424

8

狮泉河海关

西藏自治区阿里噶尔狮泉河镇狮泉河东路8

夏季

10:00—13:0016:30—19:00

冬季

10:30—13:3016:00—18:30

0891-6283456

9

林芝海关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自强路3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0894-5463843


  二十二、咨询电话

  0891-628315612360海关服务热线。

  二十三、监督电话

  12360海关服务热线

     附件1: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pdf

    附件2: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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