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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五条禁令”


2009-11-20


一、 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二、 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三、 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四、 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五、 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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