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拉萨海关关长接待(访)日工作制度(试行)》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接待事项
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我关工作中重大事项的情况反映、业务政策咨询及对本关人员的举报和投诉。
二、预约登记
相关企业或个人应尽可能将所需反映问题以书面形式提前邮寄或传真至拉萨海关办公室总值班室,由总值班室登记并作出安排后反馈(预约电话:0891—6283011 3013 3178;传真:0891—6835906;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72号 拉萨海关;邮编:850001)。
三、接待时间、地点
接待时间:每周一下午15:30—18:00(遇节假日顺延至下周一);接待地点:拉萨海关办公大楼6楼接待室。
四、 结果反馈
事项办理后,拉萨海关总值班室将根据承办部门的反馈,经请示关领导后,通过书面拟文、电话、约见或上门等形式进行答复(一般不超过15天)。
拉萨海关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 |